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风廉政 > 正文

失责必问,唤起管党治党政治担当

作者:日期:2017/2/21 8:58:37 人气:114

“靴子”终于落地了!

2月8日,中央纪委发布了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消息。

去年10月底,王岐山同志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指出:“六中全会上,有一名中央委员和一名中央纪委委员就‘请假’了,因为他们所领导的部门出现了系统性腐败,中共中央决定对他们问责。”前不久,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披露,“对民政部党组、驻民政部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对此,社会舆论一直高度关注。

李、窦二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却把中央的叮咛嘱托当作“耳旁风”,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对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受到严肃问责实属必然。对他们的处分和通报,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夯实政治责任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规党纪的刚性。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从严问责不手软、通报曝光不含糊,目的就是要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厘清权力、责任、担当之间的关系,是领导干部的一门“必修课”。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使命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有的搞好人主义、“鸵鸟政策”,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出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批评不报告不问责,等出问题了还说“没想到”;有的敷衍塞责、装装样子,把管党治党要求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就是不往心里去……殊不知,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扛不起责任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被问责肯定是早晚的事情。

“2016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中央纪委分两批通报14起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的这组数据,体现了过去一年从严问责的力度。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时,更将“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七项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而几年间,从提出问责要求、高举问责利器,到把实践经验升华为制度、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力度日渐加强、问责工作步步深入。制度是管长远的,问责条例把权力和义务、责任和担当统一起来,明确问责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为强化问责提供了制度利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敢于黑脸,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充分释放制度的力量。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但问责不能泛泛,必须突出政治责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这一点,在近年来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的典型案例中已经体现得很明显。无论是刚刚受处分的李立国、窦玉沛,还是此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被问责的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以及在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因玩忽职守被查处的童名谦,等等,他们的教训无不证明一个道理: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党内问责问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要既“领”又“导”,仅仅“独善其身”是绝对不够的,必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问责是惩戒,更是警醒。问责本身不是目的,不是搞“事后算账”,而是要让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牢牢牵住管党治党“牛鼻子”。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中央已经三令五申,鲜活案例就在眼前,勿谓言之不预!该怎么做,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都应好好掂量掂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闫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