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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建信息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8/3/8 16:01:02 人气:159

焦直文〔2018〕48号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同意,现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建信息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8年2月28日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建信息考评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掌握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动态,为“焦作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提供信息支撑,更好地宣传和推介我市机关党建工作的好经验,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交流,特制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建信息考评办法》(试行)。
一、考评对象
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市直单位党组织。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内容
重点报送本单位党建工作重要活动、创新做法、典型经验、特色亮点以及问题建议等。
(二)报送要求
1.上报的信息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条理清晰、表述完整,政务信息每条一般在500字左右,调研信息每篇一般在2000字左右。报送时应标注报送单位、执笔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2.市直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将信息工作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报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3.信息报送过程中,若有需联系沟通事宜,请联系工委宣传部,电话:3568225,邮箱:jggwxxk@163.com,联系人:李炎丽。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根据市直机关各单位工作职能和工作量,分三类进行考核(见附件)。
1.一类考核单位每月报送信息1条以上。
2.二类考核单位每双月报送信息1条以上。
3.三类考核单位每季度报送信息1条以上。
(二)考核内容
1.信息报送情况。包括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和党建信息采用情况。
2.信息采用情况。报送信息被“河南机关党建网”、“焦作机关党建网”、“河南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焦作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采用情况。
(三)计分标准
1.信息报送计分。一类考核单位完成报送任务的计基础分60分;二类考核单位完成报送任务的计基础分50分;三类考核单位完成报送任务的计基础分40分。超额完成报送任务的每条信息加5分。
2.信息采用计分。被“河南机关党建网”单条采用计20分、“河南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单条采用计20分;被“焦作机关党建网”单条采用计10分、“焦作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单条采用计10分。凡经采用,累计计分。
3.扣分规定。上报信息严重失实的,每条扣10分。
4.积分计算。单位信息得分为每条信息累计得分之和减去累计扣分。
5.市直机关工委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报送、采用及累计积分情况。
四、奖惩办法
(一)市直机关工委根据信息综合得分情况,每年底对市直机关信息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排名,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二)将党建信息工作列入“五型机关”考评内容,在“五型机关”年度考评中酌情增加分值。
(三)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上报的信息有失真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当年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参评资格。

附件:市直机关工委信息分类考核单位名单

 


附件

市直机关工委信息分类考核单位名单
一类考核单位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纪委、政法委、发改委、工信委、民政局、统计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教育局、卫计委、司法局、检察院、广电台、房管中心、粮食局、河务局、质监局、环保局、交通局、工商局、中级法院、住建局、烟草局、公积金中心、国土局、人社局、财政局
二类考核单位 市委办、政府办、人大、政协、审计局、民宗委、地震局、旅游局、事管局、政研室、市委党校、国资委、安监局、科技局、规划局、农机局、林业局、农林院、信访局、食药监局、体育局、农办、公路局、园林局、南水北调城区办、城管局、国调队、接待办、水利局、移民局、焦作日报社、文广新局、残联
三类考核单位 爱卫办、人防办、工商联、科协、老科协、老干部局、检验检疫局、干休所、编办、总工会、气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办、散装办、引沁局、广利局、市志办、团市委、妇联、文联、侨联、注税、红十字会、疾控中心、仲裁委、青少年宫、供销社、人民医院、三院、四院、五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新华书店、河南工信学院、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校、实验中学、一中、十一中、中石油、中石化、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燃气公司、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邮政公司、邮管局、平光公司、焦运集团、月季大酒店、宏达公司、中安建工、三建、市政公司、7447、武钢、沁阳发电、中旅银行